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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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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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94 |
国药准字Z15021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寒顺气,消食化湿。用于肝郁气滞,脾胃虚寒,胸脘胀痛,呕吐泄泻。 |
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豆蔻、肉桂、牵牛子(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厚朴(姜制)、槟榔、山楂、莱菔子(炒)、六神曲(麸炒)、白术(麸炒)、大黄(酒制)等味。 |
香附(醋制)、莪术(醋制)、木香、槟榔、陈皮、青皮(醋制)、乌药、枳壳(麸炒)、大黄、延胡索(醋制)等17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3.不适用于患有心脏病心功能不全者,主要表现为心慌气短,动则作喘,身倦乏力。4.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5.月经量多及功能性子宫出血妇女不宜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日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