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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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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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394 |
国药准字Z210215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寒顺气,消食化湿。用于肝郁气滞,脾胃虚寒,胸脘胀痛,呕吐泄泻。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忌气怒,忌食辛辣食物。 |
成分 |
豆蔻、肉桂、牵牛子(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厚朴(姜制)、槟榔、山楂、莱菔子(炒)、六神曲(麸炒)、白术(麸炒)、大黄(酒制)等味。 |
柴胡、延胡索(炙)、枳壳、香附(炙)、白芍、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涩。 |
片剂(糖衣);片剂(薄膜衣)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3.不适用于患有心脏病心功能不全者,主要表现为心慌气短,动则作喘,身倦乏力。4.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5.月经量多及功能性子宫出血妇女不宜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日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气怒,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