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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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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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8 |
国药准字Z21021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外用,将皮肤洗净揩干,贴于患处,每片可贴1~2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红花、威灵仙、防风、延胡索、续断、鸡血藤、蝉蜕、何首乌、川乌、樟脑、薄 荷脑、马来酸氯苯那敏片、冰片、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辅料为陈醋、氧化 锌、橡胶、二甲基亚砜、液状石蜡、羊毛脂、凡士林、松香。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到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消积化滞,脾胃虚弱者慎用。 2.忌食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年老体弱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