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9.4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21 |
Z20120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行气通络,温经止痛。用于筋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外用,涂擦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皮肤红肿、瘙痒等皮肤刺激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或其成份过敏者禁用。三岁以下儿童禁用。 |
成分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薄荷脑、丁香油、肉桂油、石蜡、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到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本品为红棕色软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消积化滞,脾胃虚弱者慎用。 2.忌食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年老体弱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病患者慎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出现红斑、水肿、水疱等皮肤损害请立即停止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