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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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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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16mm×95mm(有Φ3mm孔11×7个) |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57 |
国药准字H201730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骨骼肌和韧带扭伤、拉伤等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外用。用前先清洁患处,将贴膏撕去盖衬,贴于患处,一日1次,一次1片,3~7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局部皮肤过敏、刺激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皮肤病、破损皮肤及开放性创伤禁用。 |
成分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辣椒流浸膏35毫克,颠茄流浸膏3.3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到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本品为深棕红色或棕红色的片状有孔橡胶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消积化滞,脾胃虚弱者慎用。 2.忌食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年老体弱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本品贴后有灼热感,撕下后1小时内请勿洗热水澡。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