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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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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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0ml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90 |
国药准字B200209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散寒止痛,通络除湿。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所致的局部疼痛、肿胀等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外用,一次3~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轻度发红、发热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生姜、樟脑。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到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本品为棕色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混浊;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本品消积化滞,脾胃虚弱者慎用。 2.忌食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年老体弱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寒凉及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久置有微量沉淀,使用前应摇匀。5.本品仅为风湿性关节炎所致的局部疼痛、肿胀等症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6.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