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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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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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2g |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72 |
国药准字Z20040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适用于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风热证及肺胃蕴热证,具有咽部疼痛、干燥、灼热、口渴欲饮、发热或微恶寒,食欲不振,大便干,舌红苔黄,脉数等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含化。每次1~2片,每天4~6次。重症加倍。5~7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无花果、土牛膝、金银花、牡丹皮、射干、麦冬、南沙参、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到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片剂;气芳香,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消积化滞,脾胃虚弱者慎用。 2.忌食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年老体弱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咽痛较重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