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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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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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10ml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02 |
国药准字Z440225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运脾开胃。用于小儿厌食症,症见:较长时间见食不贪,食欲不振,甚则拒食,面色少华,唇舌色淡,形体偏瘦,大便溏烂或夹杂不消化食物,气味酸臭。 |
消食化积,止痛,制酸。用于胸腹胀满,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每次5毫升,4~6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鸡矢藤、山楂(炒)、麦芽(炒)、六神曲(炒)、槟榔、陈皮、连翘。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麦芽(炒)、六神曲(炒)、颠茄浸膏、鸡蛋壳。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颗粒;气微,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对于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明确疾病诊断后再进行治疗。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心脏病心慌心动过速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