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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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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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10ml |
0.48g*30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02 |
国药准字Z1202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运脾开胃。用于小儿厌食症,症见:较长时间见食不贪,食欲不振,甚则拒食,面色少华,唇舌色淡,形体偏瘦,大便溏烂或夹杂不消化食物,气味酸臭。 |
益气养阴,扶正固本。用于头晕耳呜,失眠健忘,心悸气短,阴虚咳嗽,食欲不振,倦怠无力,贫血,腰脊疼痛,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每次5毫升,4~6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鸡矢藤、山楂(炒)、麦芽(炒)、六神曲(炒)、槟榔、陈皮、连翘。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人参、蜂王浆、维生素B1、维生素B2、鱼肝油,辅料为棕榈油、氢化棕榈油、蜂蜡、磷脂。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甜、微酸。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油状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对于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明确疾病诊断后再进行治疗。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