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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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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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10ml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02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运脾开胃。用于小儿厌食症,症见:较长时间见食不贪,食欲不振,甚则拒食,面色少华,唇舌色淡,形体偏瘦,大便溏烂或夹杂不消化食物,气味酸臭。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每次5毫升,4~6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成分 |
鸡矢藤、山楂(炒)、麦芽(炒)、六神曲(炒)、槟榔、陈皮、连翘。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对于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明确疾病诊断后再进行治疗。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