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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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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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 |
25mg |
生产企业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46 |
国药准字H20123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便秘。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将容器顶端刺破或剪开,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1支,儿童一次0.5支。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外用无不良反应。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刺破或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