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含山梨醇10ml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江西普丽尔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308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小儿及老年体弱便秘者的治疗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用法用量 |
将瓶盖取下,瓶口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只,儿童一次半支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糖浆状溶液;味甜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丸,丸心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如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刺破或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