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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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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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10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四川百顺药业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39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和中。用于寒热头痛,食滞阻中,呕吐胀满。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用法用量 |
9~15克。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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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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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辣蓼、苍耳草、广藿香、苍术、紫苏、苦杏仁、香附、厚朴、槟榔、麦芽、谷芽、青蒿等味。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长方形块状物,外表面粗糙,黄褐色,有白霉,断面疏松,黄褐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