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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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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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10g,20g,30g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10g) |
生产企业 |
四川辅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久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37 |
国药准字Z230209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和中。用于寒热头痛,食滞阻中,呕吐胀满。 |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
用法用量 |
9~15克。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
成分 |
辣蓼、苍耳草、广藿香、苍术、紫苏、苦杏仁、香附、厚朴、槟榔、麦芽、谷芽、青蒿等味。 |
木香、砂仁、白术、半夏(制)、茯苓、香附(醋制)、陈皮、枳实(炒)、豆蔻(去壳)、广藿香、厚朴(姜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长方形块状物,外表面粗糙,黄褐色,有白霉,断面疏松,黄褐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