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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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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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5ml,10ml,20ml |
10ml:40mg(氟尿嘧啶) |
生产企业 |
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68 |
国药准字H210233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扶正,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用于原发性肝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肿瘤;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减少症。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缓慢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日1~2次,每日40~60毫升,用5%葡葡糖或0.9%生理盐水25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 起始量80mg/日,随后逐渐增大剂量,最大量一般不超过160mg/日,加入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滴速每分钟不超过60滴,每日1次。一个疗程总量按氟尿嘧啶计算为3~4g,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手术病人:术后2周开始维持给药,120~160mg/次,每周2次。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十分罕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罕见有过敏反应的报道。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禁忌 |
禁止和含有藜芦的制剂配伍使用。 |
1.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2.妇女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 |
成分 |
黄芪、人参、苦参素。 辅料: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氟尿嘧啶40mg,人参多糖40mg。辅料为:精制豆磷脂、胆固醇、聚山梨酯80、维生素E、油酸、聚维酮K30、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乳白色或淡黄色的混悬液体。放置后若分层,经振摇后仍应呈均匀的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对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应慎重,并随时进行观察。 2.临床使用应辩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 3.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用法用量使用。 4.输液速度:滴速勿快,老人、儿童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对患者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6.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7.本品不可直接静脉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