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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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醋酸泼尼松片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规格

5mg

100ug*200揿(万托林)
生产企业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47

H20150673
说明
适应症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口服一般一次5~1mg(1~2片),一日1~6mg(2~12片)。 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6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4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mg,以后逐渐减量。 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8mg,症状缓解后减量。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 - 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参见【注意事项】)。

副作用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⒈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

⒉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⒊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禁忌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醋酸泼尼松。

硫酸沙丁胺醇。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注意事项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⒈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⒉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⒊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⒋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5.本品为处方药,运动员慎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