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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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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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567 |
国药准字Z200252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性病毒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药在推荐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偶有肠道功能紊乱发生,通常在继续进行治疗后消失。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隐痛、水样泻极少发生。病人可将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不良反应告知医生和药剂师。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及怀孕妇女禁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熊胆粉、龙胆、木香、茵陈、姜黄、大黄、诃子、制成粒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或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