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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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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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5ml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567 |
国药准字Z440234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核桃油、黄柏、五倍子、薄荷油、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棕黄色澄清的液体;具冰片香气,味辛。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