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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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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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5g*12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5 |
国药准字H2302279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2~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一日3次10~1228~322~2.5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鹅不食草、辛夷。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的液体水剂;气芳香,略刺鼻。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鼻药,忌滴眼及内服。 2.本品仅用于感冒鼻炎所引起的鼻塞,不可长期应用。 3.用药三日内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