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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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尼美舒利颗粒

附桂骨痛胶囊

规格

50mg*12袋

0.33g*48粒
生产企业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04

国药准字Z1999109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锥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预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口服。一次6粒(或4-6粒),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三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副作用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都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Syndrome)综合症。

尚不明确。

禁忌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書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炒白芍、淫羊藿、醋乳香。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混悬颗粒。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査。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疗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査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1、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可自行消除。2、服用期间注意血压变化。3、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4、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