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50mg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国药准字H199903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通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一次,早餐后服用,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100mg(2片),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1.胃肠反应:恶心及腹部不适等。 2.引起肾结石和肾绞痛。 3.诱发关节炎急性发作。 4.罕见发热、皮疹和肝或肾功能损害。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min)及患有肾结石的患者。 3.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尼美舒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苯溴马隆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能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服用,因为开始治疗阶段,随着组织中尿酸溶出,有可能加重病症。 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痛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以免在排泄的尿中由于尿酸过多导致尿酸结晶。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5—6.8之间。 4.在开始治疗时有大量尿酸随尿排出,因此在此时的用药量要小(起始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