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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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尼美舒利胶囊

注射用硫酸头孢噻利

规格

50mg

0.5g(按头孢噻利计算)
生产企业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27

国药准字H2006006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由葡萄糖球菌属、链球菌、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属、大肠菌、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菌属、普罗威登斯菌属、假单胞菌属、流感菌、类杆菌属等对头孢噻利敏感菌引起的中度以上症状的下列感染症:1.败血症2.丹毒、蜂巢炎、淋巴管(节)炎3.肛门周围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等外在性二次感染4.骨髓炎、关节炎5.扁桃腺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器疾病的二次感染、肺炎、肺化脓症6.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7.胆囊炎、胆管炎8.腹膜炎9.骨盆腹膜炎10.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旁结合织炎、前庭大腺炎11.角膜溃疡12.中耳炎、副鼻腔炎13.鄂炎、鄂骨周围的蜂巢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通常,成人用量为硫酸头孢噻利每天1~2g,分两次使用,30分钟~1小时内静脉注射。根据年龄、症状适量增减,对重症、难治愈的感染可增量至1日4g。1小时以上静脉注射。

副作用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1.休克:因曾发现休克现象(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不快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末梢发冷、寻麻疹、血压降低等现象应终止用药。发生休克时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维持血压,必要时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适的措施。2.过敏性症状:因曾发现过敏性症状(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荨麻疹等(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异常时应终止用药。当发现有过敏性症状时,如有必要,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肾上腺、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

禁忌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1.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 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3.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禁用。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5.严重凝血障碍者禁用。 6.严重心衰患者禁用。 7.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8.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1 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应禁止使用。3 对高龄患者,因随年龄的增加,易发生肾功能降低和体重减轻,且造成持续高血药浓度,导致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所以原则上禁止使用。4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噻利。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5-氨基-1-(2-羟乙基)-1-吡唑鎓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基单硫酸盐。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 7.本品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对于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服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终止使用本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第一相试验中,急速注射时(0.5./5分钟),发生过有过敏样休克的例子,推测可能是由于静注速度过快导致,应避免急速静注或短时间的点滴静注,1次0.5g~1g应在30分钟~1小时,1次2g时应在1小时以上点滴静注。2.对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易产生持续高血药浓度,从而导致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症状,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程度减小剂量,加大给药间隔时间。(参照[药物动力学]的事项)。3.用本制剂时,为防止产生耐药性,原则在确定敏感性后,在疾病治疗上必须的最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