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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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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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粒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28 |
国药准字Z199910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温阳散风,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语音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3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副作用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即可自行消除。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尼美舒利。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白芍(炒)、淫羊藿、乳香(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注意血压变化。 2.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