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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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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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10片 |
0.33g*48粒 |
生产企业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国药准字Z199910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锥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预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口服。一次6粒(或4-6粒),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三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炒白芍、淫羊藿、醋乳香。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
1、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可自行消除。2、服用期间注意血压变化。3、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4、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