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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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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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国药准字H440214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服时可将药片碎成小片,用水送服。疗程1~2个月。 |
副作用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1. 孕妇禁用。2.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尼扎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200毫克,甘草浸膏300毫克,重质碳酸镁200毫克,碳酸氢钠1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1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呈浅黄色。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