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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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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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648 |
国药准字Z2202448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绝经期或更年期综合征,如潮热,出汗,头痛,目眩,疲劳,烦躁易怒,神经过敏,外阴干燥,老年性阴道炎等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5mg,每月1次。症状改善后维持量为每次1-2mg,每月2次,3个月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 轻度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头痛,头晕; 2 突破性出血; 3 乳房胀痛,白带增多; 4 高血压; 5 偶有肝功能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雌激素依赖性疾病(如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较大子宫肌瘤等)病史者、血栓病、高血压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尔雌醇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雌激素活性虽较低,但仍有使子宫内膜增生的危险,故应每两个月给予孕激素10日以抑制雌激素的内膜增生作用,一般孕激素停用后可产生撤药性子宫出血。如使用者已切除子宫,则不需加用孕激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