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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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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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5g*9袋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648 |
国药准字Z22023016 |
说明 | ||
适应症 |
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绝经期或更年期综合征,如潮热,出汗,头痛,目眩,疲劳,烦躁易怒,神经过敏,外阴干燥,老年性阴道炎等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所致的失眠、心烦、焦虑、健忘;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5mg,每月1次。症状改善后维持量为每次1-2mg,每月2次,3个月为一个疗程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1 轻度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头痛,头晕; 2 突破性出血; 3 乳房胀痛,白带增多; 4 高血压; 5 偶有肝功能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雌激素依赖性疾病(如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较大子宫肌瘤等)病史者、血栓病、高血压病患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尔雌醇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雌激素活性虽较低,但仍有使子宫内膜增生的危险,故应每两个月给予孕激素10日以抑制雌激素的内膜增生作用,一般孕激素停用后可产生撤药性子宫出血。如使用者已切除子宫,则不需加用孕激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