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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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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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648 |
国药准字Z2004440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临床用于雌激素缺乏引起的绝经期或更年期综合征,如潮热,出汗,头痛,目眩,疲劳,烦躁易怒,神经过敏,外阴干燥,老年性阴道炎等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所致的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5mg,每月1次。症状改善后维持量为每次1-2mg,每月2次,3个月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副作用 |
1 轻度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头痛,头晕; 2 突破性出血; 3 乳房胀痛,白带增多; 4 高血压; 5 偶有肝功能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雌激素依赖性疾病(如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较大子宫肌瘤等)病史者、血栓病、高血压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尔雌醇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沉淀;气特异,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本品的雌激素活性虽较低,但仍有使子宫内膜增生的危险,故应每两个月给予孕激素10日以抑制雌激素的内膜增生作用,一般孕激素停用后可产生撤药性子宫出血。如使用者已切除子宫,则不需加用孕激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1.孕妇慎服。2.切忌气恼劳碌。3.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