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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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注射用氨磷汀

规格

50mg/瓶(10ml)

0.4g(按无水物计)
生产企业

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开封明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80001

国药准字H2011348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与放疗联合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阳性表达的Ⅲ/Ⅳ期鼻咽癌。使用本品前,患者应先确认其肿瘤细胞EGFR表达水平,EGFR中、高表达的患者推荐使用本品。 检验操作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试剂盒检测技术的实验室完成。检验中的某些失误,如使用较差的组织样本、未能严格遵从操作规程、使用不当的对照等均可能导致不可靠的结果。

本品为正常细胞保护剂,主要用于各种癌症的辅助治疗。在对肺癌、卵巢癌、乳腺癌、鼻咽癌、骨肿瘤、消化道肿瘤、血液系统肿瘤等多种癌症患者进行化疗前应用本品,可明显减轻化疗药物所产生的肾脏、骨髓、心脏、耳及神经系统的毒性,而不降低化疗药物的药效。放疗前应用本品可显著减少口腔干燥和粘膜炎的发生。

用法用量

100mg尼妥珠单抗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前臂静脉输液给药,进药过程在60分钟以上。第一次给药时间为放射治疗的第一天,于放疗前完成,以后每周一次,共8次。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鼻咽癌放射治疗。

1 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2 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 ,溶于0.9% 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3 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 5-HT3受体拮抗剂。

4 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基线收缩压(mmHg) <100  100~119 120~139 140~179 ≥ 180 输注本品收缩压降低(mmHg) 20 25 30 40 50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副作用

该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血压下降、恶心、头晕、皮疹。在70例晚期鼻咽癌患者中进行的Ⅱ期临床试验中发现,用药后发热的发生率为4.28%,最高体温39℃,对症处理后缓解,不影响治疗;血压下降,头晕发生率2.86%,最低达80/50mmHg,休息后缓解,不影响治疗;恶心发生率为1.43%,轻度,可自行缓解,不影响治疗;头晕发生率2.86%,时有头晕,可自行缓解,不影响治疗;皮疹发生率1.43%,轻度,可自行缓解,不影响治疗。

在古巴和加拿大进行的临床试验发现该药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寒颤、恶心、呕吐、发冷、贫血、血压降低。不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肌肉痛、运动语言障碍、口干、潮红、下肢无力、嗜睡、丧失方向感、肌酐水平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尿、胸痛、口腔绀紫。这些不良反应可使用常规剂量的镇痛药和/或抗组织胺药物予以治疗。

1.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2.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3.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4.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禁忌

对该药品或其任一组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1 低血压及低血钙患者慎用。 2 对本品有过敏史及对甘露醇过敏患者禁用。

成分

每支10 mL含50 mg尼妥珠单抗、4.5 mg磷酸二氢钠、18.0 mg磷酸氢二钠、86.0 mg氯化钠、2.0 mg聚山梨醇酯80。

主要成分:S-2-[3-氨丙基胺]乙基硫代磷酸

性状

外观澄清、无色无味,无不溶物的液体。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冻融后抗体大部分活性将丧失,故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冷冻。本品稀释于生理盐水后,在2-8℃可保持稳定12小时,在室温下可保持8个小时。储存时间超过上述时间,则应弃去不宜继续使用。

2.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

1.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2.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