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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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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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12.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西安汉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60 |
国药准字H11021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次5mg,1日三次。根据症状轻重可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50~200mg。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min-1.73m2)者,每日25mg;15~35ml/(min-1.73m2)者,每日最多50mg。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常见有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反应,服用阿司匹林可减轻症状,否则应停药;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2.胃肠症状: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便秘等,偶见口角炎,可有氨基转移酶升高。 3.心血管系统:心悸、乏力、颜面潮红、下肢浮肿,还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加快,严重低血压等反应。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禁忌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
1.Ⅱ-Ⅲ度心脏传导阻滞。2.心源性休克者。3.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地尔 |
本品成分为阿替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以下患者需慎用: 重症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服用本药剂时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检查值的异常】; 青光眼患者【有可能导致眼内压上升】;高龄患者【请参照“老年用药”】。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在服用本制剂初期,与服用硝酸酯、亚硝酸酯类药物相似可能会由于血管扩张作用而引起搏动性头痛,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要采取减量或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置。因本制剂同具有磷酸二酯酶5阻断作用的勃起障碍治疗剂(枸橼酸西地那非、盐酸伐地那非水合物、他达拉非)并用能使降压作用增强,而导致血压过度下降,所以在服用本制剂前,应充分确认没有服用该类药物。此外,在服用本制剂期间及服用本制剂后,还应充分注意不要服用该类药物。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3天,常可达2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