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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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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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5mg*12片*1板 |
生产企业 |
西安汉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60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次5mg,1日三次。根据症状轻重可适当增减。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副作用 |
1.常见有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反应,服用阿司匹林可减轻症状,否则应停药;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2.胃肠症状: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便秘等,偶见口角炎,可有氨基转移酶升高。 3.心血管系统:心悸、乏力、颜面潮红、下肢浮肿,还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加快,严重低血压等反应。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禁忌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地尔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以下患者需慎用: 重症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服用本药剂时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检查值的异常】; 青光眼患者【有可能导致眼内压上升】;高龄患者【请参照“老年用药”】。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在服用本制剂初期,与服用硝酸酯、亚硝酸酯类药物相似可能会由于血管扩张作用而引起搏动性头痛,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要采取减量或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置。因本制剂同具有磷酸二酯酶5阻断作用的勃起障碍治疗剂(枸橼酸西地那非、盐酸伐地那非水合物、他达拉非)并用能使降压作用增强,而导致血压过度下降,所以在服用本制剂前,应充分确认没有服用该类药物。此外,在服用本制剂期间及服用本制剂后,还应充分注意不要服用该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