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抗病毒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4g*12袋(无蔗糖)
生产企业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637

国药准字Z20010127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含糖型:一次12~24克,一日3次。无糖型:一次3~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患者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恶心、腹泻。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板蓝根、连翘、石膏、知母、芦根、地黄、广藿香、石菖蒲、郁金。辅料为蔗糖、糊精、广藿香油、薄荷油、白芷酊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凤,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