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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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野菊花注射液

规格

每袋装10g

每支装2ml;5ml
生产企业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2255

国药准字Z2002653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