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0.33g*20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41 |
国药准字Z200266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风热证所致的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分离并鉴定爵床科植物穿心莲Andro、raphispaniculata地上部分%乙醇提取物的二萜内酯类化学成分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乳白色至淡黄色混悬的油状液体;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