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清开灵注射液

规格

每袋装10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841

国药准字Z1402118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高烧,以及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肌内注射。一日2~4毫升;重症患者静脉滴注。一日20~40毫升,以10%葡萄糖注射液200毫升或生理盐水注射液100毫升稀释后使用。

副作用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板蓝根、胆酸、黄芩甙、金银花、水牛角、珍珠母、栀子、猪去氧胆酸。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有表证恶寒发热者慎用。 2 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混浊时不得使用。如经10%葡萄糖或生理盐水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