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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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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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41 |
国药准字Z41020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解表,化饮,清热止咳,平喘祛痰。用于表寒里饮化热所致的咳喘,症见恶寒发热,咳嗽喘促,痰稀色白、量多或淡黄。或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岁以下儿童服用1/2量。 |
副作用 |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及干咳、虚咳患者禁服。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麻黄、桂枝、细辛、制半夏、五味子、甘草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