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感冒退热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每袋装18克
生产企业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467

国药准字Z4302102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蔗糖,糊精,乙醇。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