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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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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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x3袋/盒 |
每袋装4.5g;18g |
生产企业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24 |
国药准字Z13022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糊精、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 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