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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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规格

10gx3袋/盒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624

国药准字Z4202106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糊精、蔗糖。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 运动员慎用。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