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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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鱼腥草素钠片

规格

每袋装10g

30mg*100片(宝庆)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0

国药准字H43020878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的功效。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 3~4次。

口服,一次60~90mg,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禁忌

尚不明确。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本品主要成份为:鱼腥草素钠。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