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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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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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4g*20袋/盒 |
生产企业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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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30 |
国药准字Z44022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的功效。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 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药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