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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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炎见宁片

规格

每袋装10g

0.25gx12片x3板/盒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530

国药准字Z45020243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的功效。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燥湿解毒,活血消肿止痛。用于湿热瘀毒蕴结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 3~4次。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苦玄参、毛冬青、广防己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