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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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银黄含化滴丸

规格

每袋装(1)2g (2)10g

50mg/丸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096

国药准字Z20090818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含化。一次8-16丸,一日6-8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阿司帕坦、薄荷脑。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滴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