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30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9 |
国药准字Z150207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