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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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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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1瓶/盒 |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87 |
国药准字Z440218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鼻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它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者妇女慎用,服用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严重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用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忌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