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15克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68 |
国药准字Z200271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清热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头痛,咳嗽,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
青蒿、五指柑、香薷、狗肝菜、甘草、积雪草、岗梅、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