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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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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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10丸 |
2.5gx10袋 |
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64 |
国药准字Z20080659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瘟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性感染疾患者。 |
用法用量 |
用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5克,一日2~3次 (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本品偶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荨麻疹样皮疹,多形性红斑药疹,药物性皮炎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蜂蜜。 |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浓缩微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C°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