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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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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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按头孢克肟计算)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13 |
国药准字H2006063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用法用量 |
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疗程3日。 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800~1200mg。 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400mg,一日2次,疗程28日。 6.肠道感染一次300~400mg,一日2次,疗程5日。 |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 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 16 %、大便次数增多 6 %、腹痛 3 %、恶心 7 %、消化不良 3 %、腹胀 4 %;发生率低于2 %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 ALT 、 AST 、 ALP 、 LDH 、胆红素、 BUN 、 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 Coombs 试验阳性等。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该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诺氟沙星。 |
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对光、热、湿较稳定。 |
该品为加矫味剂的混悬性颗粒剂;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该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