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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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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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5 |
125g/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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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525 |
H20170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应症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 -胰腺炎 -感染性肠道疾病 -放射性肠炎及化疗 -肠瘘 -短肠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危重疾病 -严重烧伤 -创伤 -脓毒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3.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4.肠道准备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冷水至500ml,轻轻搅拌均匀即可。 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 ·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 ·对初次胃肠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2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禁忌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1.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完全性肠道功能梗阻患者禁用; 3.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磺胺嘧啶锌。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成分标示值(每100ml液体由25g粉剂冲调而成)(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性状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细粉,略有芳香气,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
1.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有盖容器中,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