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奥司他韦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磷酸奥司他韦颗粒

清热解毒口服液

规格

15mg(以奥司他韦计)

每支装10毫升
生产企业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63

国药准字Z10983092
说明
适应症

1.用于成人和1岁及1岁以上儿童的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磷酸奥司他韦能够有效治疗甲型和乙型流感,但是乙型流感的临床应用数据尚不多)。

2.用于成人和13岁及13岁以上青少年的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磷酸奥司他韦可以与食物同服或分开服用。但对一些病人,进食同时服药可提高药物的耐受性。 流感的治疗 在流感症状开始的第一天或第二天(理想状态为36小时内)就应开始治疗。 剂量指导 成人和青少年 磷酸奥司他韦在成人和13岁以上青少年的推荐口服剂量是每次75毫克,每日2次,共5天。

口服,一日3 次,一次10~20ml,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皮肤和皮下组织改变:有极少病例报告出现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发红(皮疹),皮炎和大疱疹。 肝脏和胆道:有极少病例报告有流感样疾病的患者出现了肝炎和肝酶升高。 有个案报道出现了胰腺炎、血管性水肿、喉部水肿、支气管痉挛、面部水肿、嗜酸粒细胞升高、白细胞下降和血尿。 如果患者出现类似反应,应停用奥司他韦并及时就医。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奥司他韦。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自磷酸奥司他韦上市后,陆续收到流感患者使用磷酸奥司他韦治疗发生自我伤害和谵妄事件的报告,大部分报告来自日本,主要是儿科患者,但磷酸奥司他韦与这些事件的相关性还不清楚。在使用该药物治疗期间,应该对患者的自我伤害和谵妄事件等异常行为进行密切监测。

2.尚无证据显示磷酸奥司他韦对甲型流感和乙型流感以外的其他疾病有效。

3.奥司他韦对1岁以下儿童治疗流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4.奥司他韦对13岁以下儿童预防流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5.在健康状况差或不稳定必须入院的患者中奥司他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资料。

6.在免疫抑制的患者中奥司他韦治疗和预防流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

7.在合并有慢性心脏或/和呼吸道疾病的患者中奥司他韦治疗流感的有效性尚不确定。这些人群中治疗组和安慰剂组观察到的并发症发生率无差别。

8.磷酸奥司他韦不能取代流感疫苗。磷酸奥司他韦的使用不应影响每年接种流感疫苗。磷酸奥司他韦对流感的预防作用仅在用药时才具有。只有在可靠的流行病学资料显示社区出现了流感病毒感染后才考虑使用磷酸奥司他韦治疗和预防流感。

9.对肌酐清除率在10-30毫升/分钟的患者,用于治疗和预防的推荐剂量应做调整。磷酸奥司他韦不推荐用于肌酐清除率小于10毫升/分钟的患者,和严重肾功能衰竭需定期进行血液透析和持续腹膜透析的患者(见【药代动力学】和【用法用量】)。

10.无肾功能衰竭儿童的药物剂量的资料。

11.没有观察到药物对患者驾驶车辆或者操纵机械的能力产生影响。但是必须考虑流感本身可能造成的影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